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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释疑:社会团体法规制度中不存在“一级学会”这一名称
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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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网友问询的“国家一级学会是指中国科协主管的全国性学会吗”的问题,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4月20日给出了权威答复。
4月19日,有网友在民政部网站留言问询:“我单位在组织工作中,规定‘国家一级学会指中国科协主管的全国学会’,请问这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?”
对此,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4月20日答复称,社会团体法规制度中不存在“一级学会”这一名称。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,社会团体包括全国性的社会团体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。中国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、民政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社会团体属于全国性社会团体,其中很多名称以“学会”字样结束。
责任编辑:蒋子文
图片编辑:乐浴峰
校对:刘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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